当前位置:首页> 新闻中心> 媒体报道

关于举办2023年厦门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

留厦青春 不负韶华

时间:2023-08-25    来源: 厦门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

各高校:

      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

见》等精神,激励我市大学生创新创业,鼓励更多青年留厦就业创业,经研究,决定举办2023年厦门

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。现将《2023年厦门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做

好宣传动员和报名参赛工作。


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厦门市教育局     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年8月21日


2023年厦门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

一、大赛主题

留厦青春 不负韶华


二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厦门市教育局、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

承办单位:厦门市大学生创业与产教融合促进会。

大赛成立组委会,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厦门市教育局,负责大赛决策、指导和监督;办公

室下设秘书处,秘书处设在厦门市大学生创业与产教融合促进会,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实施。


三、参赛项目要求

(一)参赛项目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。允许跨校组建团队(跨校组队的成绩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

校)。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,原则上不多于15人(含团队负责人),均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

员。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,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,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。

(二)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公序良俗,不得含有任何违反《中华

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。


四、参赛组别和对象

本届大赛设置创意组、初创组。项目报名时,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和项目特点,选择相应赛

道报名参赛,不选或多选视为放弃参赛资格。

(一)创意组

1.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,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

等各类登记注册。

2.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,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(不含在职教育)。

3.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(科技成果的完成人、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

外)。

(二)初创组

1.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。

2.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,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(不含在职

教育)。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。

3.项目的股权结构中,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/3,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%。


五、奖项设置

(一)创意组:一等奖2名、二等奖4名、三等奖6名、优秀奖8名。

(二)初创组:一等奖2名、二等奖4名、三等奖6名、优秀奖8名。

(三)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。

(四)优秀组织奖若干名。


六、赛制流程

(一)报名方式

本届赛事采用网站(www.scjfu.com)或微信小程序(高校双创人才服务站)报名,报名后由学校审

核并统一填写《参赛项目推荐表》(附件5)。

(二)赛程安排

1.印发大赛通知:2023年8月。

2.报名时间: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。

3.初赛时间:2023年10月。评审组从所有报名项目中评选出40个项目(创意组20个、初创组20个)

入决赛,初赛时参赛团队不需要到现场。

4.决赛时间:2023年10月。创意组20个项目,企业组20个项目,进行现场评比,按项目所在组别的

终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,分别选出一等奖各2名,二等奖各4名,三等奖各6名,优秀奖各8

名。

5.颁奖典礼:2023年10月。

6.项目落地:赛事结束后,相关单位组织优秀项目转化落地事宜。

7.大赛赛事各环节评审结果将在主办单位、承办单位、报名系统等网站公布。


七、扶持措施

(一)大赛邀请投资人、知名企业家、专家学者等人士担任大赛特邀导师,对获奖项目给予跟踪辅导

咨询服务。

(二)获奖项目可入驻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(厦门),享受后续孵化支持服务。

(三)参赛获奖项目可优先对接创业贴息贷款等金融支持服务。

(四)大赛组委会将在网络媒体上对获奖项目及其团队进行宣传,提升项目及团队的社会影响力。


八、大赛配套事项

(一)厦门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站志愿者报名。报名条件为厦门市在校大学生,热爱公益活动。经

核通过,发放聘书,毕业后优先推荐就业。

(二)厦门市大学生创业导师报名。报名条件为身体健康,热心公益事业,具备丰富创业实践经验或

业指导能力的下列群体之一:有成功创业经历,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创业者;各类企业、民办非

企业法人组织中的职业经理人和专业人士;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中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;行

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人员。经审核通过,发放聘书,邀请参加本次大赛评

审。

(三)投资机构报名。报名条件为依法成立的各类创投机构或天使投资人,最少有一个投资案例。经

核通过,优先对接赛事的获奖项目。


九、联系方式

厦门市教育局高教职教处王坤钟,电话:0592-2135625;

厦门市大学生创业与产教融合促会骆雅玲(负责具体业务咨询),电话:0592-2191066。

厦门市大学生创业与产教融合促进会 地址: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珩圣路386号厦门北站商业广场南广场南268号之十
电话:0592-2565766 传真:0592-2565766 邮箱:xmsdxscycjh@163.com
ICP备案编号:闽ICP备14003965号-1 技术支持:爱莫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关注公众号-厦门市大学生创业促进会
版权所有:厦门市大学生创业促进会电脑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