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参赛对象: 主创人员为女性且核心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 性的创业团队。已成立公司的团队,女性股权须占30%(含)以 上,公司应注册于2018年1月1日(含)之后且年营业额未超过 三千万元。 2.有意向到福建创业和已经在福建创业的大陆及港、澳、 台地区所有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,以及年龄在35周岁以下(含 35周岁)的往届毕业生,同时欢迎海外留学生参加。 3.参赛团队的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应法律法 规,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必须真 实、健康、合法,无任何不良信息。 4.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 权或使用权(授权),严禁抄袭或剽窃。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 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的,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 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。 5.已获往届中国(福建)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、海峡两 岸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奖项的项目,不可报名本次大赛。